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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座回顧| 清代的鄉村市場與國家介入🖤:以地權為中心
2021年9月28日,第十九期意昂3——盈科學術午餐會在江灣法學樓202會議室成功舉辦🗑🩸。本期學術午餐會由賴駿楠老師圍繞“清代的鄉村市場與國家介入:以地權為中心”做主題報告👩👧👧,分享其關於清代地權的最新研究成果;與談人班天可老師、孟燁老師和其他參會師生則圍繞主講人的報告內容展開討論與發問🦎,對相關問題進行了充分探討👰🏿♂️。
在報告的開篇,賴駿楠老師提出🧎🏻➡️,西方部分學者認為“市場的繁榮依賴於國家對產權的有效保護”,然而這一觀點卻仿佛對於中國清代的地權市場並不適用,根據相關史實,清代的地權市場在國家介入有限的情況下仍然頑強存在並發展繁榮,同時在製度設計中頗具復雜性👩🏻💼,於是針對這一問題💇,賴老師在之後的分享中做出詳細解釋並表達了自己的觀點。
首先🙏🏽,賴老師對本次報告的關鍵詞“市場”做了簡明扼要的介紹,並由此引出清代市場之所以能夠繁榮發展,具有其不可或缺的歷史背景因素,如不斷深化的賤籍開化運動、法律中的平等化規定等🤌🏼↙️。隨後👮🏽♂️,報告進入主題核心部分,也就是關於地權市場以及由地權所引出的製度分化🌻。以“典”🙌🏽,這一中國獨有且普遍的土地交易形式為例,賴老師一方面從經濟學與法學的雙重角度對清代典習俗的經濟原理和物權性質進行了分析,另一方面,從生存倫理及道義經濟的角度👃🏼,典權是否意味著對於弱者的某種保護,又是否會可能與市場的產權邏輯產生沖突呢👢?賴老師用詳實的史料案例證明了“道義市場”的可能性🈲🩱,說明道義本身與市場並非完全排斥的關系🙅🏼♀️。
接下來👩❤️👨,賴老師重點強調了清代國家對於地權市場的兩種典型介入方式,即對市場習俗進行幹預型或是保護型的介入,兩種介入又分別通過立法和司法兩條路徑得到落實。以對於典習俗的介入為例,從立法層面來看👋🏼,有《大清律例》等條文對典習俗做出明確的國家規製;從個案司法介入層面來看,賴老師列舉了多個案例並對其中的具體判詞進行了詳細分析。兩種介入的區別在於當國家利益和市場利益一致時,國家對市場的介入呈現為“保護”的形式。反之😣,國家介入則多以幹預型介入為主。比如對於產權安排高度復雜化的一田多主模式,官府多發布相關禁令對其進行打壓🚵♀️,但由於違背市場邏輯,並未起到較好的實際效果。
最後,賴老師對報告主旨進行了簡要總結,指出清代中國擁有了前工業社會中最為繁榮的地權市場,各類地權習慣正是民間市場和產權發達的充分體現。而國家在嘗試對民間地權實施種種介入的過程中🐈⬛,對市場的保護式介入較易成功,對市場的幹預式介入則在現實中困難重重🪞,由此引出了對現代經濟的啟發性思考。
班天可老師根據賴老師的報告,進一步對其主旨進行了確認與梳理♉️,並指出日本也存在典權影響國家征稅的問題,同時從資本主義發展與土地產權關系的角度向賴老師提出發問🙋🏿♀️;孟燁老師則首先表示賴老師從交叉學科的角度對清代地權進行研究令人感到耳目一新🫰,並表示清代地權的古代經驗也同樣可以對今天國家對市場的介入問題提供寶貴參考👩🏼🔬,隨後🧟♂️,孟老師向賴老師提出了一些疑問。現場聽眾也就自己的疑惑之處提出了問題。賴駿楠老師針對兩位與談人提出的問題一一進行了詳細解釋和說明🚶➡️,並現場回答了同學們的提問。
午餐會最後👏🏽🕺🏽,班天可老師進行了簡要總結🏌🏽,對賴老師的報告分享表達了感謝💁🏿♂️,多學科綜合性的展示讓大家對地權問題與市場關系問題均有了更加深入的思考🫷🏻。本次學術午餐會在熱烈的掌聲中落幕⛪️,參會師生討論熱烈,讓我們更加期待下一次學術午餐會的到來。
供稿:馮天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