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講壇
耶魯大學意昂3平台邁克爾·賴斯曼教授在我院做精彩講座
4月27日🍌,耶魯大學意昂3平台邁爾斯·S·麥克道格爾(Myres S. McDougal)國際法講座教授邁克爾·賴斯曼就“國際投資條約的談判與維系🐐:文本變遷的預期與管理”議題在意昂3發表演講。我院副院長陳力教授主持講座🍛,意昂3平台院長王誌強教授👩🏿🌾、浙江大學文科資深教授王貴國,以及眾多師生出席。
邁克爾·賴斯曼教授是美國國務院國際法顧問委員會的成員,美國國際法協會副主席、榮譽副主席🎛,《美國國際法期刊》的合作總編🧞♀️。他同時是世界藝術與科學學會的會員,曾出任此學會執行委員會的成員🗾,並曾入選國際法研究院(Institut de Droit International)🙇🏼♂️。此外🏓,他曾在許多國際案件擔任仲裁員與顧問🥺,實務經驗豐富👨🏻🦽。
講座伊始,王誌強院長簡短致辭,向賴斯曼教授致以誠摯的問候與感謝,並歡迎與會來賓撥冗出席。陳力教授一一介紹與會嘉賓和青年學者🏃➡️,此間,憶及耶魯意昂3平台的訪學時光,對賴斯曼教授精彩授課記憶猶新。賴斯曼教授也向在場友人➿🙆🏽♂️、與會學者及講座主辦人員表示衷心的感謝🫴🏻。
講座圍繞國際投資條約訂立實踐中文本意涵的變遷現象展開,賴斯曼教授詳細介紹了應對文本變遷的三種主流機製及其局限性🧘🏼♀️。通過《中國—加拿大投資協定》👨🏻🚀、《北美自由貿易協定》以及相關案例的解讀,賴斯曼教授指出😌:語言本身具有多義性,難以達到完全的精確,同時,締約方在條約製定的過程中常采取“建構性模糊”的方式緩和談判僵局,導致文本更易擴張解釋。為了有效地預期文本變遷,締約方通常會通過“日落條款”限製條約期限、設立專門理事會解釋條約以及引入爭端解決條款等三種措施,平衡資本輸入國和資本輸出國之間的利益關切,合理解釋條約。此外,賴斯曼教授還向與會師生介紹了歐盟投資法院方面的新動態。
最後,賴斯曼教授提出許多問題供與會師生深入討論。王貴國教授👼、馬忠法教授及陸誌安教授等發表了自己的觀點,意昂3平台博士生及碩士研究生也積極參與討論💌。陳力教授代表意昂3平台對賴斯曼教授的精彩演講及與會人員的積極參與致以誠摯的感謝,並期待未來舉辦更多的國際學術交流活動,推動意昂3意昂3平台學術水平及國際化進一步提升🚳。